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新消法储值卡退卡规定
工商局可以要求商家给顾客退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手机售后三包是什么
手机售后三包指购机日起7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购机。日起15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同款机)。购机日起12个月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厂家包免费保修。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新消法如何规定明星代言虚假产品
新消法并未对明星代言产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在其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23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45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部队手机使用新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军队单位应当采取审批备案、规范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二)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三)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四)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六)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七)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八)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九)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十)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新消法赔偿500还是10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