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
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营业执照的申领。
(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
为方便中外投资者办理审批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可提供“一站式审批”,商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形式,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集中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全过程的服务,即“一条龙服务”。
设立外商企业审批程序是什么
设立外商企业审批程序有:
1、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至审批机关报批;
3、凭审批机关批复至市技术监督局领取企业组织代码证;
4、至审批机关打印批准证书;
5、至工商登记部门登记;
6、办理其他外汇等相关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审批程序有哪些
XX依据《指导意见》,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XX《指导意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终止的,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相关规定单方提出解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外商投资企业部分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请求解散公司的,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XX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解散的审批文件,要在收到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XX《指导意见》要求,清算组应在清算期内缴清企业各项税款。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送审批机关,同时向审批机关缴销批准证书。审批机关收到清算报告和批准证书后,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终止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XX《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对内外资企业的管理趋于一致,国务院年初废止了该办法,这是我国在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制度上的一次变革。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具体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创投企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投资者须向拟设立创投企业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设立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二)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全部上报材料后15天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三)审批机构在收到全部上报材料之日起45天内,经商科学技术部同意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获得批准设立的创投企业应自收到审批机构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此证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具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