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18年4月1日起,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水平降低0.533分/千瓦时;输配电价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水平降低0.5分/千瓦时,分电压等。
【法律依据】:
(豫发改价管〔2018〕306号)《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调整电价分类结构。自2018年4月1日起,我省电网销售电价、输配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原大工业用电类别用户保持两部制电价水平不变,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逐步过渡至执行两部制电价,在315千伏安以下的电力用户执行单一制电价。电力用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需提前15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每次执行时间不得低于半年。目前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与农业生产、居民等用电类别共用的用户继续执行单一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