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发给释放证明怎么处理

律师回答

1、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执行期满未依法发给释放证明,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七条
一、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二、监外执行当事人可以起诉别人吗
监外执行的原告可以起诉别人。
1、民事刑事案件法院判被告人监外执行原告人可以上诉。
患有严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离的传染病。对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
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法院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2、有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
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三、刑事拘留要遵循哪些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讯问不规范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讯问不规范怎么处理      1、经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发现公安机关、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查看全文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检察院不批捕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检察院的通知继续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查看全文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检察院不批捕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检察院的通知继续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什么??

法律解析: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三个重要的执法机构,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以下几种情况:1. 犯罪嫌疑人有组织犯罪:在调查案件时,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较强的组织性和配合度,往往需要多个公安...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什么?

律师分析: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三个重要的执法机构,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以下几种情况:1. 犯罪嫌疑人有组织犯罪:在调查案件时,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较强的组织性和配合度,往往需要多个公安...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什么??

律师解答: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三个重要的执法机构,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以下几种情况:1. 犯罪嫌疑人有组织犯罪:在调查案件时,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较强的组织性和配合度,往往需要多个公安...查看全文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理?

法律解析: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原因,人民检察院也应该向...查看全文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原因,人民检察院也应该向公安机关说明...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检察院怎么办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时候,要全面收入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调查案件的犯罪事实。      公...查看全文

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查看全文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根据此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法...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报捕后检察院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的处理方法: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检察院不逮捕的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认为有错误的时...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在判决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查看全文

检察院发现法院的错案怎么办?

律师分析: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执行机关转请的有关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案进行重审,对于罪犯的申诉,也应及时审查,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案时可以通过微信qq发送证件照片给你表明身份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查看全文

公安、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关系探讨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在属性、职能和上下级关系方面存在差异。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公安局是执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存在监督关系,而公安局隶属于公安部。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机关干涉;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查看全文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检察院收到通知后会立即放人。不批捕的情形有:不涉嫌犯罪、犯罪事实轻微、证据不足、患病或怀孕妇女。批捕条件包括:有犯罪事实证据、可能判刑、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公安机关可申请复议,但不能在不...查看全文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原因,人民检察院也应该向...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何时可以被释放?

公安机关在未经检察院批准的情况下最长37天内放人,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逮捕时间可延长至30日。如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