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余由用户承担。
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区财政承担。燃气管网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每户2600元,由用户承担。对于低保用户,在享受以上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在给予初装费补贴1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