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法。
关于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问题,属于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从法律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来看,如果女方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者孩子超过十岁愿意随父亲生活,包括女方重建家庭后又其他子女、而男方没有等情况,男方都可以申请要回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