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第三次起诉离婚的诉状的格式和第一次、第二次都一样,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第二,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第三,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及吵架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二、起诉离婚立案时间是多久
诉讼离婚立案时间一般是七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的案件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
2、起诉状;
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三、如何打赢离婚官司?
诉讼过程中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以便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