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是国家保密工作的基本法规,在鉴定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规定第二十六条对于申请机关提供案件基本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申请机关应当按照保密要求,将相应资料提交给鉴定机关,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和材料等。同时,申请机关还需确认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鉴定机关有充足的依据进行秘密等级的鉴定。此外,规定第二十六条还强调,申请机关应当尽量提供完整的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身份、案由、案情简介、涉密程度等方面的信息,以保证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总之,根据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的规定,申请机关在提供案件基本情况时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以免影响整个鉴定工作和国家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 申请机关应当向鉴定机关提交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或材料,并确认所提供信息为真实、完整、准确。申请机关应当提供案件的身份、案由、案情简介、涉密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