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公告六十日。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公告发出后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是经过公告之后,被告未出席判决的,可以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