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的管辖

律师回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程序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程序的现行规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六机关规定》)第4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该《六机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该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998年7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院规定》)第101条也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由此可见,目前本罪的诉讼流程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犯罪,整理材料移交给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审理。

目前拒执罪的诉讼流程凸显法院的尴尬地位

如前所述,对拒执罪的追诉是由法院移送而启动,整个诉讼流程为: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即对拒不执行罪追诉其起于法院又止有于法院,法院在一个案件中充当多重角色,这使负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处境尴尬:

首先,控诉人与审判者身份矛盾。法院移送的材料是公安机关立案的材料来源,法院在此是控告人身份。而在立案后的程序中,侦查部门、起诉部门据以控告他人有罪,包括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基本上都是法院移送的材料,法院在行使审判职能的同时,也在和检察机关共同行使控诉职能,而导致控审不分。

其次是被害人与审判者身份矛盾。拒拒执罪的案件,主要是由个人之间的冲突演变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由一般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行为,如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人,在犯罪情节上往往采取的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严重,经常出现执行车辆、执行器械被毁损、执行人员被伤的情况。随着行为性质的变化,侵犯的法益由私人权益变为国家执行制度,国家赋予法院行使执行权,在执行权被侵害时,法院也就可能处于被害人的地位。同样,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法院与被害人由于存在利害关系而其身份无法兼容。

第三是证人与审判者身份的矛盾。案件在立案执行后,执行通知书、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勘验笔录及查封、扣押裁定书等执行资料,将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主要证据,连出庭作证的证人也大都是前往一线执行的执行法官。而大家都知道,证人和审判者是不能由同一主体来承担的。

法院参加诉讼的目的是实现法律的公正,行使的是控诉职能,上述三个矛盾体现的法院职能的冲突,势必会影响到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有人也许会说,法院内部有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执行和刑事审判,就具体个人不会同时承担执行和刑事审判,不存在拒执罪的程序不公正问题。但笔者认为,法院对外而言,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出现,是作为裁判者的角色定位在诉讼程序中的。其不论是内部哪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代表法院。何况,我国法院强调的是法院集体领导和法院独立,而不是法官个人独立,所以,不能以经办人不同为由解释法院的尴尬地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应实行指定管辖

如前所述,现行拒执罪的追诉机制存在种种弊端,如由法院移送材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虽有法律依据,但不符合控审分离、审判中立;如由法院自立、自控、自审,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合控审分离、审判中立的诉讼原则。

笔者认为,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原执行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而应“整体回避”,应依照刑诉法有关指定管辖的规定,由上级法院指定受理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也就是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仍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只是该法院受理后,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审判。

综上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实行指定管辖,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刑诉法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也符合有关回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公正性,从而使拒执罪的追诉程序更趋合理和科学,使司法活动的阻碍和浪费最小化、效果和支持最大化。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拒不执行罪属于谁管辖

法律分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栽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查看全文

如何确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的管辖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涉嫌拒不执行的人,如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或不答复,申请执行人可凭证据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查看全文

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

律师分析: 可以的,原则上以犯罪地确定管辖告人居住地更适宜审判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司法实践中,拒执罪是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侦查,并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负责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查看全文

拒不执行判决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律师分析: 拒不执行罪属于法院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如果被执行人有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拒不执行罪案件由哪个司法机关管辖?

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执行,也可由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包括转移财产、妨害执行、暴力抗拒等。刑事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立案侦查。立案后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材料,对重大嫌疑...查看全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警种是哪种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警种是刑事犯罪的侦查警察,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就类似于经济犯罪的话,负责管辖的警种就是经侦部门。准确的来说,拒执罪的管辖机关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 ...查看全文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分析: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查看全文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管辖?

律师分析: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查看全文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管辖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查看全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管辖

法律分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管辖:应当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查看全文

执行管辖异议

法律分析: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指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查看全文

劳动仲裁的执行管辖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查看全文

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

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      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讼,但诉讼该由哪个法院受理,无明确规定。这使...查看全文

拒执罪的构成?

律师分析: 拒执罪由以下几点构成:(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二)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查看全文

诈骗罪的管辖权

1、立案管辖权。诈骗案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范围。2、级别管辖。诈骗罪对于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共同犯罪的,对于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刑事案件由犯...查看全文

重婚罪的管辖权

重婚罪的管辖范围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查看全文

申请执行管辖法院

法律分析: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查看全文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查看全文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

法律分析:1、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有利于权利人行使申请权,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查看全文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

律师分析: 1、法院裁判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2、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