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监护权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监护人的存在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以在有关人员的申请下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变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变更子女监护权的主体包括:
1、未成年人父母;
2、有抚养关系的祖父母或祖父母;
3、其他有亲密关系的团体或组织。
注:监护人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监护人的更换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擅自变更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由变更后的监护人和原监护人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