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租房屋,不缴纳房产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一、继承遗产税费是多少
继承遗产,尤其是房产,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要缴纳哪些税费,可以通过房产变更会产生的税费一一对比排除。
(一)契税
根据《契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根据《民法典》第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法律上叫通过被继承人的遗赠获得房屋的,需要按法定税率缴纳契税,《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为应纳税凭证。同时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可知,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按件贴花五元。关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因此,继承房屋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数额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取得房产证的,按每本五元缴纳印花税。
(三)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六项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因此,不论是否为法定继承人,只要是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不缴纳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双方当事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继承所得房屋的,不缴纳个税。
(五)房产税
房产税是针对产权所有人所征收的税种,目前房产税还未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尽在试点城市开征,目前房产税开征试点只有上海和重庆。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再根据《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二、房产税征收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三、广东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1、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3、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