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国家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当中是不包括解除劳动协议书的,就算是解除劳动协议书丢失了也根本不影响办理退休的。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提交退休申请书,相关的缴费依据,并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理退休的条件才行。关于在我国解除劳动协议书丢了能退休吗?接下来就和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协议书丢了能退休吗?
在国家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当中是不包括解除劳动协议书的,就算是解除劳动协议书丢失了也根本不影响办理退休的。
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的材料有:
1、职工本人档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书;
4、档案托管手册;
5、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收据;
6、享受补贴人员需携带补贴范畴内的相关资料原件
(如:独生子女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市以上劳模证书等);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退休需符合哪些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三、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一)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每月3日—29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按退休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二)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前,须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1、缴费标准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批准退休的中小企业退休人员按1000元/人缴纳;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批准退休的大型企业按1000元/人缴纳),由退休人员所在参保企业承担;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0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参保企业承担;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减半,由个人承担。
2、缴费时间 每月3日至29日期内的法定工作日。
3、缴费方式 现金或支票。
4、缴费地点 市企保中心财务窗口。
三)退休申报
1、申报时间 每月3日至29日期内的法定工作日。
2、申报地点 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3、申报材料 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四)待遇核定
1、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要20个工作日)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2、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持《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到市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一并退还参保企业或档案托管部门,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已缴纳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可以保留缴费额度,也可以退费处理。
在国家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当中是不包括解除劳动协议书的,因此对解除劳动协议书丢了能退休吗的这个问题,可见就算是解除劳动协议书丢失了也根本不影响办理退休的。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提交退休申请书,相关的缴费依据,并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理退休的条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