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庆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根据渝医保发[2018]4号文件规定:生育生活津贴发地方式由一次性发放查更为按月发放,即按审核的津贴享受时间,当月享受的津贴系统只能在次月操作。享受条件仍为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的第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并正常参保摩受生商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