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在以下条件下要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予以解散;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风险提示: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公司清算什么时间开始进行?
1、公司清算从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先做出解散决议,后进行清算,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风险提示:公司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有: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二、对破产财产的确认。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四、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公司收购要进行公司清算吗
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问:公司在什么前提下要进行清算?答:公司在以下条件下需要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停业多久要进行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所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财产主要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公司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这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为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为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三为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4、破产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得清偿。风险提示:公司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有: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二、对破产财产的确认。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四、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公司解散后一定要及时进行清算吗?
是的,公司解散后一定要及时进行清算。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解散后公司解散后股东即负有清算责任,清算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一方面在公司清偿债务后资产有剩余的情况下,股东也可以分得相应剩余财产。风险提示:股东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及时组织清算,妥善保管财务账册、公司财产和重要文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切勿对清算责任故意逃避或置之不理,否则怠于清算,股东还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