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商品房没取得预售资格的; 2、购房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4、买卖权属有争议的; 5、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的; 6、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7、购房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8、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