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_x000D_
1、解除和终止的情形不同。_x000D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_x000D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第三十九条 _x000D_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_x000D_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_x000D_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_x000D_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_x000D_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_x000D_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_x000D_
第四十四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_x000D_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_x000D_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_x000D_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_x000D_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_x000D_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2、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_x000D_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