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街道办事处与派出所是两个不同的部门,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