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转让债权的前提,是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的限制条件则是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