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姓名的,属于购买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完成,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