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姓名的,属于购买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完成,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二、婚前买房且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购房一方将房产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是共同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款,以首付方名义登记的,视为首付方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还款和房地产增资,另一方可以主张赔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