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办理: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可即时领卡。
单位办理:1、换卡,单位统一办理的代理人携带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业务办理。2、领卡,单位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限内到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领卡手续或通过物流寄送。3、时限,单位申领不支持即时制卡,办理时限为30天内。单位批量申请办卡须由单位代理人统一领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