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2 月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该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1. 垃圾分类投放:居民应按照规定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并将的垃圾袋系牢,放置合适位置。2. 清扫保洁:街道、社区、单位等应当按照规定清扫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通过洒水除尘、高压冲洗等方式做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洁工作。3. 道路堆存:禁止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堆放建筑材料、土石方料等堆料,并规定了相关罚款标准。4. 便民服务站点:城乡结合部、商业门店等场所可以设立便民服务站点,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统一管理。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城市环卫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监管措施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罚款、公示、限期整改等措施。
【法律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在道路、广场、绿地、河道、湖泊、水库、海域以及建筑物外窗台、阳台上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建筑材料、土石方料、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