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又将房屋的一部分以合租的名义有偿租赁给他人的,属于法律规定的转租。依据法律的规定,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该同意可以是在租赁协议中已经明确写明,也可以表现为出租人知道转租事实后的六个月内不提出异议。上述两种情况下转租不违反约定。如果不能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属于违约。承租人以“二房东”的身份私自将房屋的一部分转租侵犯了房东的合法权利,事实上是一种无效的行为,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也可以起诉确认再转租的协议无效。一旦房东要求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协议,二房东将面临交还房屋,以及退还收取的费用的后果。生活中确实有部分租房者打算以自己的名义租下整套房屋,然后自行找合租人分摊费用的做法。此时,为了避免违约风险,建议告知房东,取得房东的转租授权。
一、转让店铺要房东同意吗
转让店铺要房东同意。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否则房东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法律对于二房东有哪些规定
二房东是指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的从中获利者。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大房东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二房东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二房东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