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一、债务转让几方签字
一般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是在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显然,由于是三方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协议只有在三方同意后才能生效。换句话说,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特别是债权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
二、签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需要注意事项
债务转让赔偿需要注意的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债权人自身专属权利外;
3、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
4、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三、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是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承诺,只要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即可生效,但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的同意方式可以明确表示,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也可以默示,即通过行为或表现根据交易习惯判断债权人同意的意思。这种行为一般是积极的,沉默或消极的不作为不能视为默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