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和单独民事诉讼对被告有什么区别?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为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举证的责任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案件性质的不同;是否使用调解不同诉讼是人民或检察官请求司法官本着司法权作裁判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谁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需要注意的是:在逃的同案犯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情况,一般是判决由刑事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待在逃的同案犯归案后再判决由其与已判决的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单位担任的监护人,则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因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犯罪造成物质损失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意:被害人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所属单位或雇主不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由于治疗、误工、丧葬、抚恤等事由同所属单位或雇主发生纠纷的,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对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负有责任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的关怀性并对损害后果负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被告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有什么区别?
区分行政诉讼中被告与第三人的办法: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主体;第三人一般是指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被告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有什么区别吗?
区分行政诉讼中被告与第三人的办法: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主体;第三人一般是指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