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兹有某人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某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 某号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的建筑物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