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诉书;原一、二审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
2、人民法院复审或者再审后,应当附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他相关材料;
3、以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定的事实有错误为由上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