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与土地使用税相关的国家法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88年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改,2011年1月8日第二次进行修改,相关条文如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六条: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土地使用税又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建制镇范围内所有自然村的集体土地。如果土地所在地位于XX市(县)XX乡XX村,则该土地属于乡村土地,不属于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在XX市(县)XX开发区或XX光伏园区内,则属于工矿区范畴,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
1、征税对象:使用税是在建筑物经营的时候征收,增值税是在土地转让时征收;
2、计算方法:使用税的计算依据是土地面积,增值税是土地的增税额;
3、征税要求:使用税基本必须交,增值税只有发生交易的时候才交;
4、优惠方式:道路绿化用地免使用税, 房屋交易要收增值税;
5、交税时间:使用税每期十天内交,增值税七天内交。
综合来看,除非土地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行政法规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或者当地政府承诺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否则,只要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土地的使用者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