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3)、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应以合法方式取得;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收集录音(录像)证据要注意什么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这一点是基础,前面分析过了。判断合法性在参考很多因素,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3、录音取证要尽早
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通过录音方式取证,还是有机会的。起诉后,再收集证据,一般很难成功。
4、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
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对于关键内容,可能的话,要多次确认。
5、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
表达要自然,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导致丧失取证机会。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可以收集的证据材料很多,包括书证物证等,其中还有录音证据。民诉法规定了录音可以当做证据使用,但是必须要符合严格条件。比如录音的取得还是合法程序,录音内容清晰、完整、具有客观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