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与学校协商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意向聘用协议。如果他们不去,他们会违约吗?我想咨询一下,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意向聘用协议。如果他们不去,他们会违约吗?
您好,根据双方条约规定解决
您好,我爸爸在工地工作的9100元说好年前给他们问他们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法律分析:1.先找老板协商解决,要回工钱;2.协商不成就收集证据认定劳动关系,能够证明在工地干活的证据,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一名高中生,早恋是学校知道的。他们让我们撤退,把我们的日记翻出来。这是侵犯隐私权吗?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你好,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第一,如果是由于学校过错导致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伤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二,如果学生在校受伤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导致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 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 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注:《民法典》将于 2021年 1月 1日生效
在学校,学生造谣,然后广泛传播,在课堂上搞群体孤立。谣言的内容涉及到性格三观。现在是高中。他们把初中和小学的事情整理出来,分析群体讽刺和侮辱
法律分析:在关于造谣传播判几年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造谣传播是对他人个人信息的造谣,在公众场合,网络上传播,涉嫌诽谤他人,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可以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假如是为了初中获取某种利益,会加重案件的量刑,具体量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