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哺乳假工资如何发放
哺乳期工资计算和发放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对于哺乳期的母亲来说,拥有足够的时间为自己的孩子哺乳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生育后,身体的上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调养,所以哺乳假是很必要的。哺乳假是国家规定的假期,是带薪假期。至于怎么计算,上文已经做了详细解析。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