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则公司分立后,其分立前的债务如何承担以该约定为准。2、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没有约定,则公司分立后,其分立前的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在存续(派生)分立的情况下,由原公司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共同承担;(2)在解散(新设)分立的情况下,由新设的所有公司共同承担。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公司合并、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1、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吸收合并是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公司的加入,某公司主体不变;而新设合并则是公司之间组合新的公司。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原来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继。2、公司分立分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在派生分立的情况下,由原公司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共同承担;在新设分立的情况下,由新设的所有公司共同承担。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提示:因为公司合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公司与一家负债较多的公司合并,公司依法就需承继该公司的债务,这样势必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为规避这种情形下对债权人权益的损害,《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公司合并时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公司分立后债务该如何承担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来承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债务要如何承担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风险提示: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请求偿还债务:(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分立后的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公司分立后,未经债权人认可的债务承担约定效力如何?
公司分立后,未经债权人认可的债务承担约定无效。《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承担约定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约定未经债权人认可,则该约定无效,不得对抗债权人。风险提示: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如果是在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债务清偿以约定为准;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分立后的所有公司应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分立后的公司进行追偿,也可以同时向所有分立后的公司追偿。
公司分立后原债权债务应当由谁承担
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时对于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有约定并经过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约定承担;如果分立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担,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其分得的有效资产的比例来承担原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