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承担是: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应当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应当在抵押价值范围内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
一、贷款人非法借贷担保人有担保责任吗?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二、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以下几条:
1、保证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担保合同承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错误的,应当根据其错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错误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错误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偿还的三分之一;
2、债务人与保证人一起诈骗债权人,缔结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吊销。因此,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约束等手段,确保人在违反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保障。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约束现实的,可以要求吊销或者请求承认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供应保证,保证人可以要求吊销或者请求承认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想要做贷款担保人法律允许吗
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不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