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门诊报销比例是指在使用医保卡进行门诊就诊时,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负担各自承担的比例。按照规定,成都市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为80%20%。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的费用,由个人支付20%的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因为医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疾病或者特殊药品,成都市的医保政策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倾斜或补贴,如罕见病、高值医用耗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的临床治疗费用、药品费用、医用材料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其中临床治疗费用包括检查、诊断、护理、手术和康复等医疗费用。因特殊疾病、新技术、新药、高值耗材等情况发生的费用,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