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
1.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2.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4.做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存在未完全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申请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5.企业法人解散或者为清算就注销的,可以追加清算人或者无偿接收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公司即法人,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债务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讼程序法院在执行时必须执行法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