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 第二条 近14天内(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和有南京市旅居史的所有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南京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仍在我市旅居的,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