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保持自己风俗习惯和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少数民族改变其风俗习惯或者干涉、破坏其自愿改革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