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如何免除村民小组长
1、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2、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小组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4、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小组长选举可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一并投入票箱。
5、为了防止决策议事中出现“两张皮”现象,村民小组长应是村民代表,所以在村民小组长选票上应注明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束后,要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村民小组长名单。
二、纪委能否罢免村民小组长
纪委能罢免村民小组长。组内村民户主代表联名,提请村委会罢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依法进行罢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以“停职诫免”、“离岗教育”等方式变相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