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1.协议离婚的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还需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如果是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还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诉讼离婚的需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如果涉及孩子抚养问题的,需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等;如果涉及财产问题的,需要财产的相应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