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颅脑十级伤残表现为: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等。
法律依据
《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第十条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d.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f.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g.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h.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i.影响阴茎勃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