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在体制内工作的朋友感到很伤心、很委屈,因为他工作非常的兢兢业业,领导也比较看重,在单位上属于业务骨干。前段时间,组织部门在各个单位进行干部推荐,准备提拔推荐一批年轻的领导干部。朋友也属于单位的推荐对象之一,而且通过考察,大家对他的评价还比较高。就在大家都以为他铁定会得到提拔使用的时候,最终被组织部门刷了下来。而被刷下来的原因,是因为他在两年前被党纪处分过,因为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严重处分。所以在这次提拔中,就被刷下来了。
熟悉党政纪处分的人都知道,对于公职人员和党员的处分都有一个影响期,比如说警告处分影响期是一年,严重警告影响期就是一年半,留党察看的影响期可以达到四年猎。按照有关规定,在影响期内,这些党员干部是不能提拔晋升的。比如说现在是副科级,如果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不管你要从副科级提升为正科级,还是在职级上要从三级主任科员提升为二级主任科员,都是不行的。甚至是在同级别的岗位上,要从普通岗位转为重要岗位也都是不行的。比如说你现在是乡镇的副镇长,在处分影响期内想转为副书记也是不行的,虽然两者都只是副科级,但副镇长和副书记相比,副书记属于重要岗位。
很多人难免就会问,既然在影响期内提拔使用不行,那么影响期过了之后,是否就可以提拔使用了呢?理论上说,应该是这样的。但在实际中,往往也是不行的。某种意义上说,除了党政纪规定的正规的影响期,其实还有一个潜在的、不成文的影响期。一般来说,党员干部被处分后虽然过了影响期,但时间比较短的话,也还是会很难提拔使用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大家都清楚,干部提拔晋升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廉政审查的。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比如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等。这些部门会把你被处分的情况真实的反馈给组织部门,组织部门接收这些信息之后,往往就会对你个人进行一次研研判,研判之前错误的大小、影响,问题是否得到彻底的改正,提拔之后是否会带来其它不良的影响?如果研判后觉得你不适合提拔,即使你是已经过了处分影响期,也是不会提拔晋升你的。同时,各级对于曾经被处分的人的使用都非常慎重,一般需要专门的报批程序和提级管辖,一旦使用有瑕疵的人,后续是需要被严肃追责问责的。
因此,从害怕承担相应责任的角度出发,从风险大小的角度出发,组织也不愿意使用曾经违纪过的人,所以,关于公职人员被党政纪处分,影响期远比规定的影响期要长,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