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随着反腐高压态势的不断加强,对于我们的党员干部,对于我们的公职人员要求越来越高,规矩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严。出台了很多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被追究问责,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大家可能清楚,被处分后首先影响的就是大家的提拔晋升。但实际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处分之后,还不仅仅是影响提拔晋升的问题,还有很多深远的影响,比如说以下三个方面。
在有关党纪条规中,有的直接就有相关明确:如果被追究有关责任,在影响期内不允许评先选优,有的则民营明确规定,但现实中有影响。实际上,影响的时间可不一定只是处分影响期内。大家知道,在很多评先选优中,都需要将名单松纪委监委审查是否有被处分的情况,纪委监委在出具有关说明的时候,会把你在某一段时间之内是否被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都反馈给征求意见的单位。
大家可不要以为,只要不在党纪政务的处分影响期内,对于评先选优没有影响,实际上是有影响的。很多评先选优的主体单位在接到纪委监委的反馈之后,都会进行综合的评价。在同等条件下,如果你有纪律处分记录,虽然已经不在影响期,但依然会影响你的评先选优。
第二,岗位调整。
被处分之后,很多规定会直接明确,不能被提拔使用、不能被平级调动、不能向党内外推荐高于现任职务的职务。看似对职级什么影响,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明确一定要调整工作岗位,但组织为了降低影响,或许会把你调离原岗位。比如纪检干部,一旦被处分,基本上都会被调离纪检岗位,政法单位的人员同样如此。当然,调整的岗位肯定没有原来的岗位好,一般都调到一些冷门单位、岗位。这也是被党纪政务处分之后一种隐形的处理方式。
第三,降级降薪。
关于这一条,不管是在党纪处分条例还是在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中,所见的都并不多。只是有一些规定中有明确,比如被撤职以上的处分,那就要求必须降级。党纪处分中,被留党察看也是给予降级。当然,降级也就意味着要降低工资待遇,按照降低后的职级来重新核定工资待遇。这样一些规定往往是由各地或者在其一些配套制度中明确的。同样,还有一种隐形的被降级降薪,主要是指在被有关纪律处分后,一旦遇到工资改革等,会有规定明确,处分期不能计算为工龄,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有效工龄。
这样一来,往往在工资晋升档次职级或者工资套改计算中,导致工资职级待遇被降低,造成事实上的降级降薪。所以,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影响是比较深远的,不仅仅是影响提拔晋升,可能还会带来以上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