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而设立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人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_x000D_
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_x000D_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