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是根据丹东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征地的类型都有规定,其中对于农业用地的标准是比较低的,但是也是最为严格的。因为现在农业有地不断的缩减,所以对于农业征地的限制条件很多,对于农业用地征用的限制也更能保护农业用地。
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鸭绿江街道办事处(珍珠村、燕窝村)、珍珠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区片价:90000元/亩;建设用地:90000元/亩;未利用地:720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武营村、鸭绿江村)、九连城镇(套外村、龙头村、九连城村、套里村、下尖村、马市村、上尖村、窑沟村)、五龙背镇(新建村、五龙背村、新康村)、楼房镇(马家村)、同兴镇(变电村、五道沟村、同兴村、龙母村)、丹东种畜场补偿标准:区片价: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二、边境补贴支持内容
1、支持扩大生产规模,如新建或改扩建牛舍、羊舍、鹅舍、青贮窖等主要生产设施;
2、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如购置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等机械设备;
3、支持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如购置粪污前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还田设备,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等硬件水平。
三、边境补贴条件
1、发放对象:在抵边自然村居住的农村居民。
2、发放人数:各边境县应按照公安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一线边民人数进行补助发放。
3、在抵边村拥有固定住所。
4、在抵边村每年居住6个月以上(刷脸达到12次)的本村户籍人口。
5、年满16周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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