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赡养丈夫的父母。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将自动解除,丈夫先于婆婆死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才具有对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其他人都不具有赡养他人父母的法定义务,两人形成了婚姻关系,作为儿媳也不具有赡养丈夫父母的义务,赡养公婆不是儿媳的法定义务,丧偶儿媳对丈夫父母尽了抚养义务的,可以作为丈夫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