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关系

律师回答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释义】本条是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

本条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本条即属于法定特有财产的规定。所谓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特有财产制不同于分别财产制。在分别财产制下,无论是法定的分别财产制,还是约定的分别财产制,其全部夫妻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全部财产,都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特有财产制是在依法或依约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前提下,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同时并存的,没有共同财产制,也就无所谓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

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夫妻可以约定将各自的特有财产交由一方管理;夫妻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有财产委托对方代为管理,对方代为管理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一般规定。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

目前,世界上许多设有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和地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加以限制,明确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将一些国家有关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作一简单介绍。法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即使为婚姻期间取得的,按其性质为各自的财产:属夫或妻一方使用的衣服及日用布制品、赔偿身体或精神上损害的诉权、不能让与的债权及补助金,以及更广而言之,一切具有个人特点的财产及专属个人的权利。夫或妻一方为其职业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按其性质亦为各自所有的财产。在婚姻期间,由继承、赠与或遗赠而取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财产。瑞士民法典第198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1)夫妻一方专有的个人使用物品;(2)结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无偿取得的财产;(3)因精神赔偿所获得的补偿金;(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替代物。罗马尼亚家庭法典规定: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单独财产:(1)结婚前所获得的财产;(2)以继承、遗赠或赠与方式转移或获得的财产,除非赠与人规定其为共同财产;(3)夫妻任何一方供个人使用的财产或从事其职业所需要的财产;(4)作为奖品或奖金获得的财产,科学或文学手段,艺术手稿及草图,革新或发明的设计稿以及其他类似的物品;(5)保险金或作为造成个人伤害的赔偿而判给的损害赔偿金;(6)能表示或代替单独财产的价值或体现该价值的财产。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01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特有财产:(1)专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物;(2)夫或妻职业上必需的物;(3)夫或妻所受之赠物,经赠与人声明为其特有财产的。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各国对夫妻特有财产范围的规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有一些国家的法律,如法国、德国、瑞士等,对夫妻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及其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特有财产的举证责任、特有财产与共同财产之间的结算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从而形成特有财产制度。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关系是什么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法律制度

夫妻财产归属与离婚赔偿的关系。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离婚时财产分割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对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清偿。离婚并不是逃避债务的手段,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这...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何?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的利息、婚后财产的收益、单位福利、中奖所得、股票债券市场收益和婚前承包的项目收益。陪嫁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能归为共同财产。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变为共同财产,婚姻不改变财产的个人属...查看全文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

法律分析: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如下:_x000D_ 1、种类增多、数额增大;_x000D_ 2、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_x000D_ 3、与家庭财产、一方个人财产混同居多,分清来源更为复杂;_x000D_ 4...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有哪些特点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具有的特点: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增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增大;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关系?

律师分析: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关系?

律师分析: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 【法律依...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关系

法律解析: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关系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关系

法律分析: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关系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关系

法律解析: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查看全文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关系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本文关联的...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和数额增多,举证和取证更加困难,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个人财产混同,分清来源更为复杂。这些因素导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面临的难度日益增大,无法提高审判效率。...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证的关系

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单独所有。而婚前个人获得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含义和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社保的关系

社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外,其余三种保险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退休年龄时,社保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交到社保账户的那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与借款的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借款若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