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资格证已经被废除,物业公司从事物业服务不需要办理物业资质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