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可以证明借款事实,而借据、收据、借款协议等书面直接证据不是确认借款关系发生的唯一依据。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只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从法律角度看,民间借贷最好签订贷款合同或写欠条,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很难通过口头协议证明债务关系。如果债权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人有可能败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