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和代销的区别在于产生的后果承担对象不同、性质不同和范围不同。经销商被侵权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是可以立案的。
经销商和代销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后果承担对象不同:代销产生的后果由供货商承担;经销产生的后果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2.性质不同:经销方式下,经销商同供货商之间关系是买卖关系;而在代销方式下,代销商与供货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
3.范围不同:经销仅仅指商品销售,而代销的范围和权限则可以很广泛,因此代销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代销范围。